機場接送機服務內容
- 活動期間:2019/1/1~2019/12/31
- 預約方式:
- 請撥打24 小時「機場接送服務預約專線」0800-238-238
- 透過網路進行預約: 線上預約
- 請撥打24 小時「機場接送服務預約專線」0800-238-238
- 預約時間:須於接送日二個工作日前(不含出國當日)完成預約;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之連續假期、春節期間須於五個工作日前(不含出國當日)完成預約。
- 適用對象:永豐銀行Visa【無限卡(Infinite)/商務御璽卡(Signature Business)/御璽卡(Signature)】、Mastercard【世界卡(World)/鈦金商務卡(Titanium Business)/鈦金卡(Titanium)】、JCB【晶緻卡(Precious)】之正/附卡持卡人並符合使用機場接送服務資格者。各卡別如有不適用條件或限制,則以各卡別之規定為準。
- 每次使用資格:每次使用前持卡人須以上述信用卡刷卡支付本人當次出國國際線機票全額或國外旅遊團費 80% 以上,且前述機票或團費單筆金額需滿NT$1萬(含)以上,並依規定完成預約者。
- 適用機場:台灣桃園、小港、松山之國際機場(各機場接/送地區及單程所需扣除次數請見使用條件之說明)。
- 服務提供者:Airportline 。
- 本行保有本服務內容修改、變更或取消之權利。
- 使用條件、次數及期限:符合適用對象之持卡人前一年度歸戶累積消費金額符合下列條件者,得依下表享有國際機場服務次數如下,使用期限為當年1/1~12/31,逾期失效不得再使用。
(註:永豐Prestige卡、現金回饋卡之消費將不計入機場接送服務之累積消費中)
※2019年首次申辦永豐世界卡、無限卡正卡之新卡戶,可享歸戶計算後2次單程接/送機服務,使用期限至2019/12/31。
※本優惠限新卡戶,係指從未持有本行信用或停卡已滿6個月以上之客戶;每卡戶限獲贈乙次,若曾經申請過本行其他無限卡或世界卡並已獲贈過機場接/送服務者,則不再適用本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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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說明:
- 本服務計算使用次數所稱之「累積消費」係指該卡一般商店刷卡消費及預借現金 (不含免除手續費之預借現金)且已實際入帳者,不包含富邦人壽(含原ING安泰人壽)保費、三商美邦人壽保費、永豐銀行代扣基金、公共事業費用、信用卡自動儲值金、預借現金、餘額代償、稅款、燃料費、學費、規費、罰款、循環利息、違約金、年費、手續費、退貨、退費、取消、透過各繳費平台包含但不限於有無繳納手續費之i繳費、醫指付APP、e-Bill全國繳費網平台、電子化繳費稅處理平台、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台等) 繳納之各項費用、透過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小額支付平台之特約商店之消費(如便利超商、速食店、停車費等)、全聯福利中心消費、便利商店(7-11、全家等)消費、特定行銷專案或其它經本行公告不回饋之項目。各卡別如有其他條件或限制不計入前述累積消費者(永豐Prestige卡、現金回饋卡之消費將不計入機場接送服務之累積消費中) ,應從其規定。
- 無論您持有本行信用卡多寡,本服務將以您所持有永豐銀行之最高等級信用卡為主,採歸戶計算且正、附卡持卡人合併計算並合併使用服務次數。
- 持卡人另外得以「紅利享樂回饋計劃」所累積之紅利點數兌換接/送機服務,或以「卡友自費價/特殊區域加價價格表」使用接/送機服務,且須符合每次使用資格且依規定完成預約,兌換內容及使用規則請參考永豐銀行官網說明。
使用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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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方式:持卡人應預先致電服務中心,並依下述規定完成預約、變更或取消﹕
- 須於接送日二個工作日前(不含出國當日)完成預約;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之連續假期、春節期間須於五個工作日前(不含出國當日)完成預約。
- 工作日定義為非國定例假日且依人事行政總處公告非假日週一至週五8:30AM~5:30PM。
- 如欲變更或取消此項服務須於接/送時間24小時前,透過服務中心變更或取消,惟變更接送機時間為提前者,仍應於二個工作日前(逢連續假期則須於五個工作日前)完成,否則視同已使用該服務乙次。
- 為維護服務品質,未事先依前述規定期限完成預約或變更者,恕無法提供服務。
- 本服務不論接/送機一律須在台灣地區完成預約手續,以利安排機場接/送車輛。
- 本服務限永豐銀行信用卡持卡人本人使用,現場須同時出示信用卡以驗證身分,方得享有此項服務。
- 使用條件:各適用機場之服務範圍及單程所需扣除次數,及部分自費價方案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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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加價費用:
- 加點費用(僅供透過電話進行預約)︰本服務僅提供單一定點接/送服務。如會員需於沿途加點接送,需於預約時告知,並依接送距離以永豐銀行信用卡支付該項費用,兩處接/送地點間之距離在3公里以內者(以行車距離為準)不加收費用,3公里~5公里需收取停靠費NT$200,超過5公里起每公里加收NT$50;未滿1公里者,以1公里計。以增加額外一點為限,包含中途返回原接送地點。
- 待時費用:使用接機服務,若遇飛機延遲,請在飛機落地後立即致電通知服務中心,以免影響權益。接機等候時間為飛機實際到達時間或與持卡人約定時間起90分鐘以內,若服務人員確認班機已抵達但又無法連絡到持卡人時,服務人員得逕行離開,並視同持卡人已使用該單趟服務;若服務人員繼續等待持卡人並完成接機服務者,持卡人應自第 91分鐘起,每超過 1小時支付待時費NT$300,不足 1小時以 1小時計。使用送機服務,依與持卡人約定時間到達持卡人指定地點,持卡人或同行者如逾約定送機時間30分鐘以上時,服務人員得逕行離開,並視同持卡人已使用該單趟服務。
- 夜間費用:接送時間如為凌晨0點至早上05:59點者,每一趟加收NT$200夜間出勤費。
- 兒童安全座椅費用:
- 預約本服務如有幼童同行,持卡人應於預約時主動告知。如需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增高座墊),每張須另加收NT$300。
- 因應政府「小型車附載幼童安全乘坐實施及宣導辦法」規範,年齡一歲以下或體重未達10公斤之幼童乘坐小客車,須於車輛後座使用座椅或臥床,年齡於1到4歲以下,且體重在十至十八公斤之間的幼童乘坐小客車,須於車輛後座使用兒童座椅乘坐,年齡於4到12歲以下,且體重逾十八至三十六公斤以下的幼童乘坐小客車,須於車輛後座使用增高座墊或繫安全帶乘坐。
- 兒童安全座椅(增高座墊)規格有三,請持卡人於預約時告知所需規格。嬰兒型(0-1歲) / 幼童型(1-4歲) / 兒童增高座墊(4-12歲)。同車如預約二張兒童安全座椅(含增高座墊)需指定七人座車。
- 如欲取消預約兒童安全座椅(含增高座墊),持卡人需於原約定時間前24小時來電服務專線取消,24小時內取消者視同使用乙次服務,持卡人仍須支付費用。
注意事項
- 逾時補償:接送人員及車輛未依與持卡人約定時間到達接送地點逾時30分鐘時,經持卡人與服務中心確認車輛無法在指定時間到達時,持卡人有權先以其他交通工具先行接駁,衍生費用持卡人事後可憑證明之發票或收據,請求服務提供廠商依實際費用補償。如已確認補償,則視為已使用該次服務。
- 本服務於台灣地區視搭乘人數及出車狀況以提供四人座轎車或七人座商務車一車為接送,並僅以乘員及行李可乘載範圍為限,超過一車所乘載之範圍,需另行增加車輛之費用並由持卡人自行負擔。持卡人不得指定車輛之種類,大小或廠牌。
- 如遇颱風等不可抗力因素致班機時間提前或延後時,持卡人不受前揭預約期限規定之限制,服務廠商仍盡量安排接送事宜,如無法調度車輛,持卡人需主動提供航班取消或延誤等證明文件,向服務中心申請保留當次接/送服務之權利於服務期間內另行預約使用(逾期失效),不得要求車資補償。
- 因應政府「小型車附載幼童安全乘坐實施及宣導辦法」規範,12歲以下兒童乘座小客車或七人座車,需繫安全帶或使用安全座椅(增高座墊)乘坐。如持卡人使用本服務有幼童同行,且有安全座椅(增高座墊)需求時, 應於預約服務時主動告知客服人員, 並同意加價支付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增高座墊)設備。兒童安全座椅(增高座墊)數量有限,預約額滿時,須請持卡人自備兒童安全座椅(增高座墊)設備。若預約時未告知需備安全座椅而司機到達服務現場時,發現有必需乘坐安全座椅之嬰童,而持卡人亦未自行攜帶者,司機得拒絕該趟服務!如因持卡人未告知或未自備相關設備者,於途中遭警方攔查開立交通罰單時,則須由持卡人自行負擔罰款。另因乘客不遵守其他交通規則致遭取締時,亦由持卡人負擔罰鍰。
- 機場接送服務之提供以持卡人預約時之人數及地點為準,不得於接/送機當時要求增加乘載人數或變更地點,若產生任何無法乘載、增加費用或時間延誤等問題,應由持卡人自行負擔。
- 本服務僅提供持卡人接/送機之服務,其他班機之訂位、購票或搭機等相關事項,請持卡人自行辦理。
- 倘於接送服務日前一日,尚未得知接/送機之司機資料,請致電服務中心查詢;倘持卡人在國外,請注意手機是否有留言或訊息,或致電直撥電話(886)2-7734-5717服務中心查詢。
- 使用接機服務時請於飛機抵達後立即保持手機收訊暢通,並可在出關時立即撥打電話告知司機即將到達等候地點,可減少您等候時間。如於接/送機服務地點時找不到預約服務車輛,請致電司機或與服務中心連繫。